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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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解除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合同解除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合同解除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①双方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②单方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③单方法定解除

三、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四、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是有效合同重要法律特征之一,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不能真实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那么,撤销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2)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有效。即使合同具有可撤销的理由,但在撤销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时,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仍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实现撤销权。但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则应由权利人自由决定。

其实,除了法律上规定的这几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添加一些其他的附条件,如果出现某些局面合同就可以解除。只要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合法的,就按照双方的约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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