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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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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们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在意对方是否能够履行主合同。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定金合同,就可以保障我们的利益。那么如何判定定金合同是否生效,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编总结了相关问题。

一、合同定金条款、合同法定金条款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1、定金合同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

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合同的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三、合同定金数额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4、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5、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

6、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

7、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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