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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是可以对某些合同进行解除的,一般都是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所做出的行为,那么在我国合同解除权的使用是没有规定的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吧。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为准;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时间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协商一致;

2、出现约定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上面的文章对于合同解除权的使用期限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使您快速的走出您目前的困境,若您觉得小编所编辑文章不能够解除您的困惑。您可以具体询问我们本站网站里关于合同方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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