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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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要约撤销的条件

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要约就可以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而且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撤销没有法定条件,只有不得撤销的法定条件。

合同法要约撤销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