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 普法法律网 人身侵权律师解答 1.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是指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TAG标签:责任 人身侵权 侵犯 损害赔偿 赔偿 生命 健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