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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漏水误工费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家里漏水误工费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一、家里漏水误工费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1、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应当赔偿,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等方面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动的价值是隐性的而已。

2、受害人有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第二职业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持。

3、如果误工时间内包含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计算在误工时间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赔偿数额。

4、不予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未减少收入的,不予赔偿。比如,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工资照发,如赔偿,则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当然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该获得的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获得的,应予赔偿。

二、房屋漏水误工费赔偿标准

1、对于因邻居家漏水而被淹的,首先需要查明漏水原因。

2、如果查明漏水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

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赔偿损失问题。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它是由相邻关系引发的侵权,按一般的侵权之诉处理,尚未发生的维修费用不属于赔偿损失。

误工的费用按照误工人的收入和误工时间确定,房屋漏水如果是因邻居家漏水而被淹的,首先需要查明漏水原因,如果查明漏水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如果对方拒不赔偿,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并且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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