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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烧毁公证遗嘱文书能否视为撤销遗嘱

遗嘱人烧毁公证遗嘱文书能否视为撤销遗嘱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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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撤销公证遗嘱


1、以书面形式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方式撤销公证遗嘱。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

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在订立的新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表示撤销原遗嘱,只要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即意味着前一遗嘱被后一遗嘱撤销;部分抵触的,部分撤销;全都抵触的,全部撤销。

3、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撤销或变更。

如遗嘱人在世时将遗嘱中的财产变卖,其变卖财产的行为就是对原遗嘱的撤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时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要清楚,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想知道有关公证遗嘱的其他法律知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