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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人防工程广泛分布于我国各个城市,在和平年代,发挥更多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社会功能。树立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能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其中,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是各方为确保安全使用人防工程所签署的保证书,下面我们通过本站小编整理的这篇文章来看看责任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人防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承担“战时防空、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社会职能,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工作责任,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责任

人防工程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按照市政府“区镇属地管理、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民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职责。建设(使用)单位对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设(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对人防工程的使用行为负责。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在办理承接查验时,应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做好相互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损害约定权利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规章制度。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使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使用的制度建立、知识宣传、管理教育和培训力度,适时完善《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应急预案》,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迅速处置,及时消除;发生安全使用事故,应即时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3、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使用、管理单位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按照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安全使用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台帐。

4、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应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其它安全工作职责。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进行查处。

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要求

1、落实人防工程使用查验制度。人防工程的承接查验必须接受属地区镇、社区的监督和指导,并做好相关纸质文档和实物的交接工作,对不具备交接的内容,应作出约定。

2、完善人防工程应急预案。使用、管理单位要及时修订《人防工程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并加以完善。

3、建立人防工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责任制度。使用、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灭火器具配备要适应现场需要,喷淋设施应保持保持正常;临时用电不得私拉乱接;防汛措施切实可行,应急水泵、防水档板、砂袋应就近放置;人防工程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现场整洁卫生;禁止“三合一”现象。

4、健全人防工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民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制订人防工程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维护经费,保障人防工程设施正常使用。

5、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安监、住建、消防等部门的安全检查,重大活动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检查

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检查评分标准》及民防局年度检查计划要求,制订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计划,落实责任制,并建立检查台帐。每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对重大问题应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四、市人防工程管理站按片区划分在完成日常检查抽查的基础上,每年对防汛、防火等重点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普查。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出具《昆山市人防工程安全检查意见书》,要求整改。对拒不改正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向市安监、住建、消防等部门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有关检查、复查和抽查人员按照要求每次检查都应进行记录,填写《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案。

五、人防工程使用的有关注意事项

1、人防工程的使用须遵守人防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或拆除人防专用设备设施,不得在临空墙等防护结构上乱开洞。

2、人防工程不得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人防工程的二次开发利用须报市民防局批准,涉及装修改造的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报市民防局审核。

3、使用、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变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区镇或社区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变更的应在15日内报市民防局备案;小区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变更或撤消的,人防工程应移交区镇或社区,并按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要求重新办理。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区镇社区各执一份,市民防局备案一份。

区镇或社区(盖单): 负责人:

日期:

使用单位(盖章): 负责人:

日期: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备案单位(盖章): 负责人:

日期:

由此可见,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工作要求、工作检查、人防工程使用注意事项等几方面。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提高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鹤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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