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怎么判刑 普法法律网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2.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4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TAG标签:刑事辩护 设立 刑事处罚辩护 擅自 判刑 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