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拘役加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拘役加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律师解答:执行有期徒刑。律师解析: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这样的:
一、数罪中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
二、此外,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执行有期徒刑外,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