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判刑人员的户籍注销吗

判刑人员的户籍注销吗
律师解析:判刑的犯人,原户口会被注销。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民死亡时,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应当予以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