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诈骗所得 普法法律网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2.0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析:《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TAG标签:刑事辩护 所得 诈骗 刑事处罚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