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绑架罪是不是复行为犯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理论上实践中存在对立的两种观点。
第一,持单一行为观点者认为,行为人只要出于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的目的,并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绑架行为,就已具备该罪的法定要件。对于绑架行为实施以后是否勒索财物的问题,只是影响刑罚轻重的一个量刑情节而已。
第二,持复合行为观点认为,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两个方面组成的。要正确认识两种不同的观点,需从本罪是否要求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去分析。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即包括人质,也包括第三人,则本罪是复合行为犯。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只包括人质不包括第三人,则是单一行为犯。

绑架罪是不是复行为犯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