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国有资产立案标准 普法法律网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7.4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涉嫌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TAG标签:侵吞 刑事辩护 立案 刑事犯罪辩护 国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