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假释的释义是什么

假释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是对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的一种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如果罪犯在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其在监狱里遵守各项规定,积极地进行改造,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了,经过监狱申请,再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就可以对其进行假释,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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