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多少 普法法律网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TAG标签:少于 刑事犯罪辩护 执行 减刑 刑期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