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殴打学生是否构成虐待罪? 普法法律网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9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析:老师殴打学生不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老师殴打学生致人轻伤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TAG标签:老师 刑事犯罪辩护 学生 虐待 刑事辩护 殴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