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已经归还的利息是否要追缴 普法法律网 经济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4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TAG标签:利息 集资 归还 追缴 经济犯罪辩护 非法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