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从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限届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当裁定准许。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一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下一个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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