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摩托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普法法律网 行政处罚 3.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驾驶报废摩托车辆上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TAG标签:行政处罚 驾驶 行政类 处罚 报废 上路 摩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