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普法法律网 行政处罚 2.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TAG标签:登记 保存 强制措施 先行 行政类 证据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