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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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律师解析:区别是:
适用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而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种类不同:
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