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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判刑如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本罪仅限为司法工作人员,即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审判”应是指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审判,因此包括经济审判在内。由于客观行为仅限于枉法裁判,故枉法调解的不应包括在内。但是,为执行或者不执行生效的调解书所作的枉法裁定,属于本罪的枉法裁判。“行政、民事审判活动”并不是指狭义的审判活动,而是指民事、行政诉讼过程。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刑事案件,需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会按照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有两种处罚意见,需要由人民法院下达书面的判决书,这项罪名分为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两种状态,认定为未遂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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