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诉讼不予受理 普法法律网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7.0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TAG标签:行政诉讼 受理 不予 行政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