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追诉时效 普法法律网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2.6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它的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TAG标签:行政类 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 追诉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