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多长时间结束

行政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如果有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多长时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