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 普法法律网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0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TAG标签:行政类 行政诉讼 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 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