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法院立案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1、起诉书的格式数量应符合规定。
2、属于本院管辖。
3、附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目录。
4、证据目录上所载明的主要证据复印件齐全。
5、有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的,赃款赃物要与清单相符。
6、有随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与清单相符。
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案:
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立案的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