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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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负责人责任

非法行医罪负责人责任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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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负责人辩护要点有哪些

1、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共同犯罪)的意义在于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单位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对于普通员工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因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而个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因此,如果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那么所有参与工作的工作人员都有可能作为共犯来处理。

2、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如前文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刑期差距巨大,当事人有可能因为不同的定性而多坐十年牢或者少坐十年牢。那么同样是以高额利息做诱饵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而无法兑付。集资诈骗相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犯罪构成上增加了两个要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使用诈骗方法”。

3、区分主从犯

非法集资犯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涉及人员广,公司一旦暴雷,上到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下到普通业务员、后勤人员,都可能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而很多员工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集资款去向也处于不了解或者没有权限知晓或者被实际控制人所蒙骗的状态,很多案子实际控制人捐款跑路,留下员工来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公司员工要区分他们的职务、在非法集资中的参与程度,作用大小来区分主从犯制定不同的辩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