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当前位置 /首页/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列表

何时需要做医疗鉴定

遭受了医疗事故伤害的患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他该何时做医疗鉴定。如果医疗鉴定一直不做的话,就不能知道患者是几级伤残,从而也不能就此要求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接下来,就由本站小编告诉你何时需要做医疗鉴定。

何时需要做医疗鉴定

一、医疗伤残鉴定何时做

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二、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①由申请方向医疗争议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向州医学会委托鉴定。州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医患双方进行抽专家,并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②直接到州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

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

三、医疗鉴定时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求之一是时效。鉴定时效要求涉及到多方。从患方来说,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来确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解释,所谓“应当知道”指的是在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应当自此时计算诉讼时限。因此,作为患方,如果在接受了医学治疗后发现问题,怀疑与治疗有关,就应当及时与医院沟通或请教相关专家,以免错过了依法解决问题的时限。

综上可知,进行医疗鉴定的时间通常是患者出院之后的3个月内,当然3个月以后也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不过3个月内的鉴定时间是比较好的,也避免了日后产生什么纠纷。希望本站小编提供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医疗鉴定是什么

申请医疗鉴定的程序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

TAG标签: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