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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目前,医疗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但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有的人在保障自身身体健康的同时,也在同医院和个别医生作着权利的斗争。医院门口拉横幅,喊口号,遇难家属哭天喊地的场景你是否也见过,这些纠纷就在我们身边。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纠纷前期应急处理指导

患者或家属怀疑医院医疗行为不当时,应根据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1)若患者在门诊或急诊就医,应当保存门(急)诊病历以及各种检查报告单、交费票据等一切能反映诊疗情况的资料;

(2)对于已经出院的患者,应当复印其住院病历,如患者自己不知应该复印什么内容,可以要求医院把病历中的所有内容全部复印(一般包括入院病历、出院病历、手术记录、检(化)验单、护理记录等客观资料,至于病程记录一般医院不让复印,患者可以在投诉和诉讼中申请复印),患者也可以先找律师咨询,由律师指导其复印哪些内容;

(3)如果患者怀疑药物有问题,可以封存药品、包装等,及时保全证据,如医院不配合时,患者也可寻求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封存药品等;

(4)如果患者死亡,家属一定要向医院索取《死亡证明书》,并让医生尽快完成病历书写、归档,然后复印病历;这时,如果患者担心医院会修改病历,可以先行封存已有病历,剩余部分等医生制作完成后再复印。

(5)如果家属认为医院的《死亡证明书》中的死因与造成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不符,应尽量进行尸体解剖(尸体解剖由院方和家属共同委托有尸体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患者可以聘请律师参与和见证尸体解剖的过程。

在患者搜集完相关证据后,可向专门的医疗律师或专业医生咨询,以确定院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若确实存在医疗过错,患方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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