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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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直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一、法院能否直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法院能否直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可以,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从医学会正式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到取到鉴定书一般为60日。

二、怎样缴纳鉴定费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司法部门委托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支付。

5.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鉴定费分别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裁决。

6.由医学会财务部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规定收取鉴定费,并出具收据。

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可以委托医疗事故为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从而来判断双方的责任。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当事人或卫生行政部门来进行委,还可以有司法机关来进行委托鉴定,司法机关委托鉴定就是属于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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