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普法法律网 医疗事故责任 1.4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是:一、缔约过失责任:即医疗机构在缔约的时候就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使患者及其家属受到损失,或者医疗机构违反了对患者的照顾和保护义务,使患者受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二、违约责任:即医院没有按约定或规定履行义务,给患者造成了损害。三、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即合同关系中的后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TAG标签:医疗事故 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