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漏诊应承担多少责任 普法法律网 医疗事故责任 3.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的,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TAG标签:承担 漏诊 责任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