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当前位置 /首页/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列表

一般处理医疗事故要哪些证据

一、一般处理医疗事故要哪些证据?

一般处理医疗事故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二、处理医疗事故的方式有哪些?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3、诉讼解决。

三、医疗事故侵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医疗事故中的患者来讲,举证责任倒置并不代表患者不需要准备任何材料,而患者在医疗事故中也应该主动收集证据,比如到医疗机构查看并复印病历资料,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的,也应该通过证据证明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TAG标签:医疗事故 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