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当前位置 /首页/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列表

对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以下标准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对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