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19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劳动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鉴定是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判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 TAG标签: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委员会 能力 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