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行政複議裁決申請法律援助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撤銷行政複議裁決申請法律援助需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的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若申請人無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由其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爲申請的,須提交有代理資格的證明;
2、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包括財產所有情況,即房屋、生活資料、儲蓄存款、有價證券等所有權情況證明;經濟收入情況,即個人工資和各種津貼收入、家庭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證明等;社會救濟情況,即社會救濟證書。
3、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有關材料:如合同、契約、協議等權利義務檔案;與相關當事人的親屬關係證明;有關機關、部門發出的鑑定性、結論性檔案;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4、法律援助機構認爲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請求撤銷行政複議委託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請求撤銷行政複議委託律師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請求撤銷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訴訟狀怎麼寫?
1、標題。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於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範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訴狀的核心內容,其具體內容包括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兩部分。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
在我國,跟國家賠償,請求支付社保費,請求社會救助,請求有關行政機構依法發放撫卹金的,由此產生的一些行政爭議,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才能申請法律援助。對一般的行政行爲有爭議的,提起行政訴訟時是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