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判緩刑罰金什麼時候交
一、開庭判緩刑罰金什麼時候交
先判,然後再交罰金,會給你個期限的,會有法院處理的。罰金與緩刑無關,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爲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爲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二、罰金的適用方式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罰金有以下四種適用方式:
1.單科式。刑法規定的單科罰金主要適用於單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和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只能單獨適用。
2.選科式。在罰金單獨適用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罰金與其他刑種並列,可供選擇適用。例如: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作爲一種選擇的法定刑,只有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3.併科式。在罰金附加適用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判處自由刑時,必須同時並處罰金。例如,刑法第326條規定的倒賣文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這裏,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
4.複合式。複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並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例如,刑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並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
犯罪情節較輕,適用單處罰金不致再危害社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單處罰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3)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
(4)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脅迫參加犯罪的;
(6)全部退贓並有悔罪表現的;
(7)其他可以依法單處罰金的情形。
在我國線管的罰金在進行處罰時,還應根據這類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辦理。相關的犯罪單一的,司法機關可以使用單科法對這類犯罪人員進程處理。不同的案件情況,相關的犯罪人員的罰金處罰方式也各不相同,對這類人員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