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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虛開單位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隨着時代的進步,不同的人就會出現不同的需求,也會出現不同的犯罪情況,比如在用人單位,我們經常就可以看到有關虛開單位犯罪的情況,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講解一下有關虛開單位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有關虛開單位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國家的相應刑法我們可以得知有關虛開單位犯罪量刑標準: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前款行爲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

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僞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僞造、擅自制 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構成非法制造專用發票罪 或出售非法制造的專用發票罪。

僞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 款的其他發票 50 份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僞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 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200 份以上的, “數 屬於 量巨大”;僞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1000 份以上的,屬於“數量特別巨大”。 虛開稅款數額 50 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 稅款被騙取 30 萬元以上的;

(2)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 100 萬元以上的,屬於“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家稅款損失 50 萬元以上並且在 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爲 “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本內容。

進行的簡要回答,希望可以給你們帶去幫助,同時進入社會,也是需要我們對一些法律知識進行了解,不僅可以提醒自己,同時這也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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