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賭人數如何計算 普法法律網 經濟犯罪辯護 3.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以實際人數來算,不疊加。《刑法》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人數 經濟犯罪辯護 計算 參賭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