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關於走私廢物罪的立案規定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經濟犯罪辯護 2.3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1、本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重的行爲,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海關監管制度和國家禁止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進境的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走私 廢物 刑法 刑事辯護 立案 經濟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