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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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主觀方面的認定是怎樣的?

銷售假藥罪主觀方面的認定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銷售假藥罪的主觀方面的認定:當事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同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就算是沒有盈利這種目的,也並不影響銷售生產假藥罪的成立。
行爲人主觀故意,表現爲有意製造假藥,明知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仍然進行銷售。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