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麼規定有價證券詐騙罪的 普法法律網 金融詐騙辯護 1.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會犯有價證券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TAG標籤:詐騙罪 法律 刑事辯護 金融詐騙辯護 有價證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