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不是。
律師解析:不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犯罪行爲人被人民法院判刑之後的刑期並不是從逮捕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對於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
執行之日起計算。對於判決管制的,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