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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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期限爲多久

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拘役的期限爲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