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滿怎麼撤銷 普法法律網 取保候審 8.6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 TAG標籤:撤銷 期滿 刑事辯護 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