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構成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一般的判刑規則:依據我國《
刑法》對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的相關規定,構成本罪既遂的,一般
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行爲人收受賄賂後實施本罪行爲的,屬牽連犯罪,按其處罰原則應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數罪併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零三條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准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爲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