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一、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只要證據確實、充分就可以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二、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種類?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三、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3、致使有關單位破產,停產、停業6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
4、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四、涉嫌爲親友非法牟利罪逮捕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走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完全可以零口供定罪,但事實上,犯罪嫌疑人自己最清楚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行爲,如果嫌疑人主動認罪認罰,在量刑的時候還可以獲得從輕處理的機會,刑事案件當然也不會因爲嫌疑人不認罪就無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