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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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和犯罪放棄一樣嗎?

一、犯罪中止和犯罪放棄一樣嗎?

犯罪中止和犯罪放棄一樣嗎?

如果行爲人在自己認爲不能將犯罪進行到底的情況下而放棄犯罪,則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即“欲達目的而不能”)。自動,即自己主動,放棄,即拋棄、丟掉的意思。所謂“自動放棄”,是指行爲人出於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進行下去的犯罪活動。它表現爲行爲人認爲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行停止犯罪的進行(即“能達目的而不欲”)。

二、犯罪中止的特徵

(一)行爲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爲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爲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爲的實施是行爲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爲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爲。第一,中止行爲是停止犯罪的行爲,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爲。第二,中止行爲既可以作爲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爲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爲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爲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爲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爲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裏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爲,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爲。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爲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當犯罪分子實施了犯罪行爲後也是會給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國家也是會根據犯罪情節以及造成的具體後果來做出不同的量刑,當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出現了犯罪中止的情況下沒有造成損害則免除處罰,如果造成的損害則會減輕處罰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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